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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次某人去朋友家做客,在其茶几上發現一紙


條約,很有意思。今錄如下,以饗眾線民:


 


1.吵架不當著父母、親戚、小孩及鄰居的面


吵,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


 


2.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先


輕聲細語哄女方一次,女方才能馬上冷靜下


來,否則女方一看到男方哇啦哇啦,女方也忍


不住哇啦哇啦,一旦造成嚴重後果,全部由男


方負責。


 


3.在家吵架不准一走了之,實在要走不得走


出社區,不許不帶手機和關機,並於一小時內


回家。


 


4.尊敬對方的父母長輩,吵架不開心不能對


雙方父母無禮。


 


5.錯的一方要主動道歉,對的一方在有錯方


道歉 接受道歉及補償後要儘快原諒對方,並


親吻對方一下。


 


6.雙方都有錯時要互相檢討,認清錯誤原因


並道歉後由男方主動提出帶女方出去散心。


 


7、要出氣不准砸東西,只能男方帶女方出去


吃東西,要讓女方滿意為止,實在忍不住及手


癢只能搥砸枕頭,完後要微笑看對方。


 


8.吵架儘量不隔夜,晚上睡覺覺時男方必須


主動抱女方,女方生氣百般推讓,男方也不能


就此放棄,一定要哄到女方睡著做上甜美美夢


為止。


 


9.每週都要給對方按摩一次,因為大家經常


吵架都很辛苦,男方手藝不好的話可以跟盲人


師傅學,嚴禁和髮廊女學!


 


10.吵架時男方不准掛電話,如果掛了要馬


上打回去,並表示歉意,吵架時女方如果掛了


電話,男方必須在1分鐘內打給女方,電話不


通打手機,總之不能氣綏,屢掛屢打,但是女


方也要給男方面子,每次掛電話次數不大於5


次。


 


(公約條款暫時為以上這幾條,可由女方無理


由無時間限制的更改,男方有權利申請異議,


但是異議是否被採納最終解釋權在女方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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